部门列表
行政审批局
安监局
财政局
残联
畜牧局
档案局
地税局
发改局
房管局
工商局
公安局
公积金
供销社
规划局
国税局
国土局
环保局
环卫局
交通局
教育局
开发区
粮食局
林业局
民政局
民宗局
农开办
农业局
气象局
人社局
商务局
审计局
食药监
水务局
司法局
统计局
卫计局
文广新
物价局
烟草局
园林局
执法局
质监局
住建局
妇联
工商联
工信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旅游局
文联
支铁办
科技局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科学技术协会
团县委
食药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全县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计划、规划并监督实施,按职责权限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按规定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监督检验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药源性兴奋剂;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依法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依法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监测。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详 细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
向公众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并提供咨询和服务。
办公室
8312377
受理群众举报
负责对来人来电的投诉举报进行登记,并按投诉举报工作流程进行处理。
办公室
8312377
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按市局要求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市场监管股
8313693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