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行政审批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香河县 > 行政审批局
香河县行政审批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24MB1318491U-XK-026-0000
项目名称
营业性演出审批
实施主体
行政审批局
承办机构
文教卫事务股
实施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实施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香河县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