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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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行政审批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24MB1318491U-XK-035-0000
项目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实施主体
行政审批局
承办机构
文教卫事务股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实施对象
自然人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香河县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