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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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行政审批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24MB1318491U-XK-086-0000
项目名称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实施主体
行政审批局
承办机构
社会事物股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实施对象
自然人、法人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香河县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