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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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行政审批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24MB1318491U-XK-008-0000
项目名称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实施主体
行政审批局
承办机构
投资建设股
实施依据

《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9月19日国务院令第474号)第二十九条: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四)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实施对象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2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依据《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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