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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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地税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02
项目名称
2.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实施主体
地税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地方税务局
实施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实施对象
纳税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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