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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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香河县地税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05
项目名称
5.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
实施主体
地税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地方税务局
实施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 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实施对象
纳税人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备注
无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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