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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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地税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13
项目名称
13.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实施主体
地税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地方税务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实施对象
纳税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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