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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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地税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25
项目名称
25.非法代开发票
实施主体
地税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地方税务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代开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代开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对象
纳税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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