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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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香河县地税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29
项目名称
29.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
实施主体
地税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地方税务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实施对象
纳税人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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