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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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
香河县地税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36
项目名称
3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实施主体
地税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地方税务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施对象
纳税人
办理时限
无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备注
无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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