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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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地税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37
项目名称
37.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
实施主体
地税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地方税务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对象
纳税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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