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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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地税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51
项目名称
51、税务机关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
实施主体
地税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地方税务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施对象
纳税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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