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地税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香河县 > 地税局
香河县地税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02
项目名称
书面通知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实施主体
地税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地方税务局
实施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实施对象
纳税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香河县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