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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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240005546522-XK-001-0000
项目名称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实施主体
公安局
承办机构
刑警大队
实施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实施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依据《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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