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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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公积金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项目编码
901
项目名称
公积金单位开户、补缴、缓缴、调整缴存比例
实施主体
公积金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试行)》(冀建法[2007]432号)第二十一条;《廊坊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廊政[2008]107号)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实施对象
职工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香河县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