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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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环保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01
项目名称
拒绝接受(现场)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
实施主体
环保局
承办机构
法宣股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实施对象
违法环境法律法规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单位或个人
办理时限
90天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备注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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