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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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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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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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环保局 |
承办机构 |
法宣股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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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违法环境法律法规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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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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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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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