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七条(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国粮检[2004]230号文件)、《河北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省粮食局、省工商冀粮调[2004]5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