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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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000000007524157270-XK-00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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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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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民宗局 |
承办机构 |
无 |
实施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五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应当事先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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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社团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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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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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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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依据《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