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民宗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香河县 > 民宗局
香河县民宗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01
项目名称
清真食品管理行政执法
实施主体
民宗局
承办机构
民族宗教股
实施依据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河北省人大制定)第十七条

实施对象
从事生产、加工、制作、储运、销售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及各单位内设的清真食堂、清真灶、清真专柜、清真车间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香河县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