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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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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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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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食药监 |
承办机构 |
药械监管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
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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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有前述违法行为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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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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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依照前述法律依据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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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