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食药监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香河县 > 食药监
香河县食药监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19
项目名称
对违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行为的处罚
实施主体
食药监
承办机构
药械监管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实施依据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实施对象
有前述违法行为的企业(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照前述法律依据进行处罚
备注
香河县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