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食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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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食药监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强制
项目编码
202
项目名称
1.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2.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3.查封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实施主体
食药监
承办机构
药械监管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实施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2、《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实施对象
有前述情形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总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香河县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