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文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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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文广新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审核
实施主体
文广新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2者节目套数的,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出租、转让播出时段。

2.《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广电总局令第37号)第七条 中央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变更,直接报广电总局审批。地方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设立和变更,由本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向上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审批。教育电视台的设立、合并和相关事项变更,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征得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后,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广电总局审批。

实施对象
申请审核广播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套数或者节目设置范围的单位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依据《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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