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项目编码 |
110 |
||
项目名称 |
对违法设立的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业务等的处罚 |
||
实施主体 |
文广新 |
承办机构 |
香河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
实施依据 |
《出版管理条例》六十一条;《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五十九条;《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五十七条第一款;《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四十七条;《复制管理办法》三十八条;《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二十四条 |
||
实施对象 |
单位或个人 |
||
办理时限 |
(一)罚款; (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备注 |
第3、4、5项所述“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处罚”,为新修订《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