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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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住建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105
项目名称
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规定处以罚款
实施主体
住建局
承办机构
建筑稽查办公室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4号第九十条

实施对象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备注
责令改正罚款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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