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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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住建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111
项目名称
(一)未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实施主体
住建局
承办机构
建筑稽查办公室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备注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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