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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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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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劳动保障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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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人社局 |
承办机构 |
香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
实施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2004年11月1日发布)第十八条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2]72号,2002年7月30日发布)第十八条四)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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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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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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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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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