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
项目编码 |
19 |
||
项目名称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
实施主体 |
交通局 |
承办机构 |
香河县交通运输局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17号)第二十五条:收费公路建成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 |
||
实施对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
办理时限 |
正式受理后2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 |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