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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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交通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14
项目名称
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
实施主体
交通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运输管理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实施对象
违法的客货运经营者
办理时限
警告或罚款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备注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 元以下的罚款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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