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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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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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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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交通局 |
承办机构 |
香河县运输管理站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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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违法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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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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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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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