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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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交通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34
项目名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
实施主体
交通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运输管理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实施对象
违法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
办理时限
罚款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备注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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