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交通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香河县 > 交通局
香河县交通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38
项目名称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
实施主体
交通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运输管理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

实施对象
违法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办理时限
收缴有关证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备注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香河县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