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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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交通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52
项目名称
货运源头单位未配备装载、配载计重设施、设备的
实施主体
交通局
承办机构
香河县运输管理站
实施依据

《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二十九条

实施对象
违法的货运源头单位
办理时限
罚款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备注
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香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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