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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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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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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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气象局 |
承办机构 |
办公室 |
实施依据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43项)(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17项)第79项)《通用航空管理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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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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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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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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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