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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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气象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14
项目名称
在观测场周边800米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1/8的建筑物、构筑物;在观测场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在观测场周边100米范围内修建铁路;在观测场周边50米范围内挖筑水塘等;在观测场周边30米范围内修建公路、种植高度超过1米的树木和作物等。
实施主体
气象局
承办机构
办公室
实施依据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实施对象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香河县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