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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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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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向未经批准的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气象探测场所和气象资料的;境外组织、机构和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以非法手段收集、窃取气象资料的;未按照规定向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气象探测原始资料的;转让或者提供气象探测资料及其加工产品给第三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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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气象局 |
承办机构 |
办公室 |
实施依据 |
《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3号令,经2006年7月14日中国气象局局长办公会议和2006年8月14日国家保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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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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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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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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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