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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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气象局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810
项目名称
编制并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
实施主体
气象局
承办机构
防灾减灾科、办公室
实施依据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十五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编制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2.《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防御需要,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实施对象
机关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香河县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