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指导,不断推进本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网络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能;大力宣传、表彰、推广先进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完善人民调解误工补贴机制;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人民调解始终,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规范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调解理论研究和工作创新,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科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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