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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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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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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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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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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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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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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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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出具建设项目消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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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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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出具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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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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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出具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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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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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出具住宅小区安防方案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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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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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出具环卫技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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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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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出具建设项目缴纳配套费、人防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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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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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出具建设项目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事项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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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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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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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香河县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定》、《香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中重点市政设施建设的实施办法》、《香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的通知》、《香河县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方式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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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公司需要办理新建住宅小区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提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S公司持国有土地使用证、消防意见、环评批复、抗震要求审定表、安防方案审查表、环卫技术意见、配套费缴纳回执、人防费缴纳回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缴纳回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事项证明等资料到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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