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文化局
负责出版单位的设立审批,负责依法设立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局
负责对出版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依据法定职权取缔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