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香河县地方税务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经办地方税务部门
二、监督检查内容
纳税人是否符合延期缴纳的法定条件;纳税人是否按相关规定提供全部资料;是否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办理程序、时限是否符合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
执法督察
四、监督检查措施
1、税收执法质量考核;2、加强日常监控;3、实施执法督察,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五、监督检查程序
监察室抽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
税务人员未按规定行使权力的,对实施单位和个人依据《河北省地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时更正相应执法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