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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一、 监督检查对象

流通领域商品(不含食品,下同)的经营者和商品质量。

二、监督检查内容

针对从事商品销售的市场、企业、个体户等各类经营者,其销售的商品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相关活动是否符合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省工商局关于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相关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针对商品市场、销售企业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二)针对消费者关注高、投诉多的商品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检查;

(三)制定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计划,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重点商品质量抽检。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计划、方案,现场抽查检验。

(二)通知经营者抽检结果并告知救济权利。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对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的,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相关规定,做好下架、召回、行政处罚等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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