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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单位:香河县交通运输局(公章)

一、主要内容

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进行细化,并归纳、分类;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违法当事人主观过错、消除违法行为后果或影响等因素,细化具体的行政处罚幅度。

二、标准规范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要求,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发布了《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规则》(冀交政法〔2012〕471号),并于2014年进行了修订(冀交政法〔2014〕554号),明确规定了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的标准规范。

三、有关措施

(一)对各基层执法站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二)在建立和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公开信息、说明理由等程序规定和执法投诉、案卷评查、教育培训、案例指导等配套制度。

上一条 (一)对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
下一条 (三)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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