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香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领导签字:
一、监督检查对象
取得再生育证的相对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冒用再生育证的情况;
2、是否存在离婚等导致的变更、撤销或注销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1、县人口计生局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
2、乡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事后监督检查;
3、县人口计生局对受理的行政许可投诉、举报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4、村、乡、县三级公示。
四、监督检查程序
1、县人口计生局指派两名以上法制工作人员开展法制监督,监督检查人员须凭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检查;
2、县人口计生局再生育审批信息按审批时限分别通报乡镇;
3、乡镇每月对申请再生育审批人员进行随访,将随访结果报县人口计生局。
五、监督检查处理
1、发现被许可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欺骗、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注销许可;属于党员干部的,通报纪委进行查处。
2、在许可事项审查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离婚且未怀孕等情况的,依法撤销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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