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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局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十二、(职权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检查)  

单位:香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一、监督检查对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或人员。

    二、监督检查内容

    相关机构或人员在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条例》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方式

1、定期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或人员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四、监督检查程序    

    1、指派两名以上法制工作人员开展法制监督,监督检查人员须凭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检查;

2、定期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员的执业许可、登记和许可证明文件进行校验;

3、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或人员执行《条例》和《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

    五、监督检查处理

    对违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机构或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上一条 十一、(职权名称:农村独生子女考生高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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