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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办理有关法律法规协调件,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发展规划与产业协调科

组织开展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拟订并组织实施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意见;组织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发展规划与产业协调科

负责机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发展规划与产业协调科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指导部门和县(市、区)中长期规划编制;组织开展规划纲要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

发展规划与产业协调科

组织拟订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速度效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国民经济综合科(邢台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预测

国民经济综合科(邢台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及相应政策措施建议

国民经济综合科(邢台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国民经济综合科(邢台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