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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市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做好产业政策审核、申报工作及规划的衔接

规划和产业协调科

开展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形势分析,统筹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各相关业务科室

组织编制制定钢铁、石化化工、装备制造、建材、纺织、食品医药等产业发展规划,谋划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指导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基础产业科

统筹协调工业结构调整工作,推广重大装备技术,谋划提出主导产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和产业基地

基础产业科

对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河北省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实施处罚

基础产业科

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跟踪研究趋势性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

农村经济科

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农村经济科

组织编制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气象、农业科技、生态建设、以工代赈及有关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审核国家及省拨款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

农村经济科

提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气象、农业科技、生态建设、以工代赈等项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国家资金相关项目及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农村经济科

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市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服务业科

组织编制全市服务业发展五年规划和服务业发展年度思路和分析报告

服务业科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现代物流和市场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研究编制物流业发展规划

服务业科

协调市质监局推进物流标准化研究制定,组织实施服务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

服务业科

提出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意见和市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省以上服务业专项资金的争取工作

服务业科

分析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运行情况,组织编制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高技术产业科

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高技术产业科

负责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上报,落实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发展政策

高技术产业科

负责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审核上报

高技术产业科

承担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审核、申报及政策协调工作

发展规划与产业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