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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社会发展规划、人口发展规划、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文化、教育、卫生计生、体育、旅游、政法、民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发展政策

社会发展科

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协调确定服务范围和标准,统筹全市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促进有效资源共建共享

社会发展科

组织编制社会发展领域相关专项建设规划,组织申报、安排下达和监督实施全市社会发展领域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计划

社会发展科

参与社会事业发展、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协调重大问题,推进相关产业发展

社会发展科

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社会发展科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编制下达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社会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