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教育局 > 部门职责
教育局
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管理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的实施,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负责按规定审定的基础教育阶段地方教材的组织实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基础教育科

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

基础教育科

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

基础教育科

负责按规定审定的基础教育阶段地方教材的组织实施,推进课程改革

基础教育科